保障诉权,重拳整治年底不立案
时近年终,诸事繁杂,最高法专门就整治年底不立案工作召开发布会,阶段性盘点整治工作,并发出“零容忍”的强烈信号,规格之高,议题之聚焦,态度之鲜明,措施之强硬,的确不寻常。这既体现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对年底不立案问题的基本立场,也表明了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的坚定决心。
年底不立案弊端可谓由来已久。一些地方法院一到12月份,甚至才进入11月份,便以各种理由关闭立案大门,让老百姓告状无门。其不仅严重损害当事人诉权,与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要求相违背,还成为立案登记制的一块“短板”。年底不立案问题成因复杂,既受案多人少、审判执行压力大等客观因素影响,也与思想认识不到位、制度执行监督不彻底、考核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密切相关。司法实践中,主要表现为搞变通限制立案、不立不裁、限号立案、拖延立案、增设立案门槛等。
一些法院之所以“顶风不立”、“年关躲案”,究其目的,还是为了保障年度结案率、诉前调解率等。虽然这些考核指标的推出,有利于衡量和评价各级法院的工作业绩,为司法政策提供数据支撑,却也让一些法院陷入“指标”迷思,为了提高年度结案率、诉前调解率等,置人民群众利益、司法公信力于不顾。这才是导致年底不立案问题的深层次原因。
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,需要多维度综合施策形成“组合拳”,才能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,实现标本兼治。既要畅通监督渠道,及时发现问题,查处责任人员,也要找准病灶、挖根除弊,科学论证和适当调整年度结案率、诉前调解率等考核指标,化解广大法院和司法人员的后顾之忧,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,做到“有案必立、有诉必理”,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,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。
加强立案监督是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。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,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,全景展现全国法院立案数波动情况,预警通报波动异常、立案偏离度大的法院,对加强内部监督提供数据支持。在外部监督方面,应进一步畅通不立案投诉举报渠道,并明确责任人、整改要求、完成时限,确保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、事事有回应。
司法为民没有终点,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永远在路上,惟有将“有案必立、有诉必理”司法为民理念贯彻始终,才能更好实现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。
作者:黄强 来源:昆仑策网【作者来稿】 图片来自网络,侵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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